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途径主要有:第
一、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纠纷。所谓协商解决,就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第
二、当事人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采取调解解决纠纷,必须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这种自愿贯穿于调整的全过程中,即在调解的任何阶段,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对调解提出异议,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即为失败;或者虽然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当事人任何一方履行调解协议过程中反悔的,也可以随时终止履行,这种情形下调解也为失败。第三,当事人之间不愿协商,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四,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通过协商、调解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也不愿进行仲裁时,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诉讼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