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规定公民违规生育与土地挂钩。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村委会的做法不妥,可以向上一级政府进行求助,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