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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0-12-04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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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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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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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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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期限法律依据有哪些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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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1.申请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提起诉讼之前,由相关利害关系方在起诉地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一旦法院收到申请并且做出裁定准许进行保全的决定,申请人应在接下来的15天内不能提出撤销该保全裁定的请求。
而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既可以在起诉的同时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之后再行提出申请。
2.保证金要求。
为确保诉前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若申请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则其申请将被驳回。
3.裁定程序。
当申请人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时,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48小时之内做出裁定。
一旦裁定做出,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此裁定有异议的,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在此期间,裁定的执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4.解除程序。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会持续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
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法院应当及时做出裁定予以解除。
例如,若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已经发生改变,不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或者被申请人已提供相应的担保;
又或者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没有提起诉讼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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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符合要求的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进行办理。保护我国公民的诉讼和财产权益,按照这类案件的审理结果进行分配这类保全财产,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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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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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当中规定了,在情况非常紧急之下,类似于当事人已经开始通过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了,这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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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开车撞死人,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者死亡且被判定负有全部责任时,应向其提供相关的赔偿以支付治疗和恢复所必要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给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等。
同时,还需赔偿因其工作耽误而失去的收入以及丧葬费用与死亡赔偿金。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需要按照案件所在地区的上一个年度内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平均纯收入作为参考标准,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年龄进行计算。
如果超过60周岁,则每增加一岁就相应地减少一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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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异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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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新民法中规定,只要当事人复核有关法律要求,就可以进行财产的保全,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理性的应对,确保自己的权益在法律程序上的干预下合理的操作,只要自己既定的事实成立,问题的处理就会比较简单,但是会存在不少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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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结婚后几年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姻缔结之后房地产是否构成夫妻共享的共有财产,其判断标准受到诸多要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包括房地产购置的具体时间点、资金来源状况,乃至是夫妻双方私底下的协定等等。
遵照如下逐个说明:
婚姻中的购买。
假若在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期间,由他们共同出资购买房地产,即便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有任何特殊的规定或协议,这类房地产往往会被默认认定为是夫妻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前购买资产。
反之,若该房地产是由某一方在婚姻缔结之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得,且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并没有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例如添加配偶姓名等行为,那么不论婚姻关系维持了多长时间,此类房地产都不应该被视为是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再者,如果是由某一方在婚前通过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地产,且仅登记在该方的名下,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这种情况下的房地产应当被视为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则应当被视为是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最后,夫妻之间的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在私底下达成了其他的约定(最好是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那么就应当依据这些约定来确定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离婚前分居其间的工资算作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如果夫妻处在分居期内,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严谨的法律规定来看,分居只是意味着夫妻没有居住在同一场所,这并不代表他们已经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在此阶段,仍可以认定两人处于婚姻存续状态,这样一来,他们在此期间获取到的包括收入在内的财产,原则上就应被视为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都应归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以及奖金;
(2)生产与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予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此列;
(5)其他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这些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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