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以及《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得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通过公安机关追究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另外,《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恶意透支的情形: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