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我保管的公司贵重检查设备在公司客户存放是被偷窃,设备之所以放在客户处是由于之前客户的财产也有被盗窃,不允许我带工具包进出,事前我有向公司直属领导打电话询问,领导同意存放工具,当时没有提出贵重设备带离(领用是提到要我好好保管)。当时我是放在客户提供的课长办公室的柜子里,柜子是有锁的,前一天我工作完,把工具存放在柜子里,并上锁确认后离开。第二天发现丢失后积极的去寻找和及时报警。公司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处理。现在我要离职,公司以设备是我丢失为由,要我按照原价赔偿2万8千元或者自己购买二手设备赔偿公司,我到底要付多少责任,有什么条例可以保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