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若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只需提前3天通知厂方,如果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厂方。到期后,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正常工资结算工资,另外,律师建议:为了保留证据,员工可通过快递的方式,将辞职申请书寄给用工单位,或者,拿一份辞职申请书到当地劳动局备案,如果到期后,用工单位依然不肯放人,辞职者可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据此恶意克扣工资待遇或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建议您先到劳动局去投诉,不成,属于劳动争议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