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开有一家私营企业,现由于国家开发要进行强制拆迁,说会给一部分赔偿经,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企业拆迁税务注意事项以及有关拆迁补偿的税务问题。请西宁律师解答下。

帮助1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1-19 云南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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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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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您的描述我给您做出了以下企业拆迁税务注意事项:主要包括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相关资质重新认定、 企业可以再享定期减免优惠、重新办理优惠备案手续、 低端企业宜抓住时机脱胎换骨、享受政策性搬迁优惠宜及时报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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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7-01-19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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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您的描述可以断定这是属于政策性搬迁,下面就企业拆迁税务注意事项做梳理分析
      
    1、 营业税
      由于政策性搬迁是政府收回企业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因此根据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被搬迁企业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同时,根据渝地税发[2002]156号规定,属于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此类补偿,在拆迁原房过程中,被搬迁企业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所取得的货币补偿(安置)价款,暂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5日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公布)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公布)第四条,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补偿收入不属于生产经营收入;再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一条: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因此补偿收入不需要开发票,原土地使用者取得补偿款开具的收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因此,受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开发企业在支付被搬迁企业的补偿款时,只需取得收款收据,并以搬迁、补偿的有关文件作为附件入账即可。
      
    2、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此,被搬迁企业因上述政策性原因拆迁房产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得到的拆迁补偿费,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被搬迁企业取得拆迁补偿费,根据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重置、重建或改良的,以其补偿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此类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没有重置、重建或改良计划和立项报告的,应将搬迁补偿收入加上各类变卖收入扣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税函〔2009〕118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超过标准部分,应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范畴,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 商业性搬迁
      根据以上的政策性搬迁文件知道,被搬迁的企业和个人,都是因为政策性原因归还土地使用权而得到相应补偿。那么,如果不属于政策性搬迁,仅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市场收购转让行为,则属于商业性的搬迁,对此类补偿费的涉税问题分析如下。
      
    1、 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1997]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辅助物的补偿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具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同样适用于该文件,因为没有政府搬迁文件,因此得到的此类补偿,不属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应得的补偿费,它属于一种财产转让的经营行为,被搬迁企业或个人接受的补偿费,实际上是财产转让收入。接受补偿的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收入是,应给付款单位开具营业性发票,并交纳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由于非政策原因搬迁,被搬迁企业取得补偿费(转让收入)后,如果重置、重建、改良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性质类的,只能通过折旧或摊销形式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而不能像政策性搬迁那样将重置、重建、改良支出全部抵扣;如果属于费用性质的,则可计入当期损益扣除。
      
    3、土地增值税
      由于非政策性搬迁,被搬迁企业或个人取得补偿费(转让收入)后,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其增值额由补偿费(转让收入)减去扣除额后确定。扣除额则根据以下文件处理:
      财税字(1995)48号第十条,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过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按增值税条例第六条第(一)、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4、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参照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确认余额后交纳个税。
      综合以上分析,难免疏漏,但可总结为:房屋拆迁或旧房改造,是个巨大的,涉及面广的工程,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了解最新的财税资讯,对于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策划,未雨绸缪,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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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7-01-19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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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旧城改造和城市规划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对于该项拆迁工程涉及到的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相应的涉税处理,各地规定不一。下面我简单说下企业拆迁税务注意事项: 企业和个人的搬迁大致可分为政策性搬迁和商业性搬迁。政策性搬迁因为涉及到政府对城市的规划或其他主导原因,会有许多税收优惠。而商业性搬迁是由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自由协定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市场行为,政府不参与其中。在税收上适用各种不同规定。
    1.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2.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3.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4.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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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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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所在房屋要拆迁所以想了解下企业拆迁税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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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收入企业所得税缴纳
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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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山东省内涉及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向被征收方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
(一)对于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过程中所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补偿费用;
(三)以及因为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补偿。
同时,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政策,以对被征收方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其次,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的用于置换产权的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再次,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未提供周转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最后,我们想特别强调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1、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房并使拆迁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居住其中,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为零;
2、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也将为零;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意味着该房屋将由其自行使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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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房产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解析:
1.全面核实房地产所有权:
作为卖方,需确保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此过程涉及查阅产权证书及产权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深入了解房屋现状:
在进行实地考察时,建议您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全方位掌握房屋的真实状况:
包括建筑物的外观与内部结构、所在社区环境以及该房屋所享有的法律权益等等。
这些详细的信息有助于您更好地掌控交易的成本并降低潜在风险。
3.明确二手房交易流程:
整个二手房交易过程大致可划分为看房、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付款、完成过户手续、交付房屋以及支付剩余款项等多个关键环节。
在执行这些步骤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妥善保存交易相关的凭证、过户手续必须由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共同出席方可进行、在交付房屋前务必检查对方是否已结清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费等各项杂项费用。
4.确立违约责任条款:
为了确保双方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必要与卖方明确并严格规定违约责任。
然而,实践中常见的小额定金罚款或者简单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等规定,往往缺乏实际约束力。
例如,在房价波动、资金短缺、税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方延迟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现象。
比如有些买方在签署合同后,可能因为房价过高或者不愿意支付过户税费而推迟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卖方在交付房屋后无法及时收取剩余款项;
还有些卖方在发现房价大幅上涨后,可能会声称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买方退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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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所得税怎么计算?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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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地摊交税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地摊收入所涉及的个税问题,并未存在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10号公告,但该公告仅限允许个体工商户在特定情况下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并非直接豁免。
因此,无论您是通过摆地摊获取的利润,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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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国家机关履行公职期间死亡的工作人员,其所享有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是以该员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基准数进行核算。
具体而言,对于公务员群体来说,其应得的一次性抚恤金额度应当为本人的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
对机关技术工人来讲,他们将获得的一次性抚恤金则应为本人的岗位工资以及技术等级(或职务)工资之和;
至于机关普通工人,他们所能领取到的一次性抚恤金则仅为本人的岗位工资部分。
(二)对于已从国家机关离休或退休的人员,其在去世之后所能享受到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是以该员生前最后一个月所享有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作为基准数进行核算。
具体而言,对于离退休人员来说,他们所能得到的一次性抚恤金应当为本人的基本离退休费,也就是指他们在离退休之时所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以及他们在离退休之后历次按照国家规定而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500元。
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
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
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
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职工人员的丧葬费如成功申报,正常情况下10天左右发放。
国有企业的类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第一类对象是那些在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地位并发挥作用的行业以及商业类国有企业,其中包括了那些在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所涉的关键行业以及关键领域从事主营业务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展现其担当。
其次,第二类对象则是自然垄断类行业,这些行业需要进行以政企分离、政资分离、特许经营以及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性,实施运网分离,开放竞争性业务,从而推动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
再者,第三类对象是金融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具有开发性和政策性的特征,因此,在选择绩效考核指标时,应该优先考虑能够体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风险控制的因素,同时也要兼顾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
而对于商业性质的金融类国有企业来说,则应该更加注重选取反映经济效益、资产质量以及偿付能力的指标。
接下来,第四类对象是文化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需要同时选取能够反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
在衡量劳动生产率方面,通常会采用人均增加值、人均利润作为主要指标,但具体到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可以选用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工作量等其他指标。
最后,第五类对象是公益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此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多种方式,吸引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三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需缴纳哪些税费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所需交纳之税费,具体包括:
1.增值税:
按照其营业收入的3%计算征收;
2.城市建设维护税:
根据所交纳的增值税款的7%计算;
3.教育费附加:
依照交纳的增值税款的3%计算;
4.地方教育费附加:
依据交纳的增值税款的1%计算;
5.印花税:
对于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6.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
7.房产税:
以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计算;
8.车船税:
按照车辆数量计算;
9.企业所得税:
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同时从事生产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且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如果其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100万元者;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如果其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者。
三、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册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进行公司名称核准;
2.然后通过网络提交相关资料;
3.申请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公司公章;
5.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6.到税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7.获取发票;
8.至此,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注册工作即告完成。
总而言之,小规模纳税人在注册公司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需依法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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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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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收购私人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审慎处理公司现存债务关系在考虑收购某家公司之前,务必对其财务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
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记账代理机构,负责详细审查公司的财务资料,以便明确掌握所转让的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负债风险。
2、核查公司过往运营情况对于即将转让的公司而言,其过去的经营轨迹至关重要。
需要了解该公司以往是否始终保持合法合规的运营模式,以及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中查询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3、确保公司按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开披露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合法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的重要途径。
因此,每家企业均需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工商系统提交并公示相关信息。
若未能按时履行此项义务,将导致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声誉受损,同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4、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在收购过程中,应关注公司是否为垫资注册,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实缴,是否存在资金抽逃等现象,以及公司账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性,以防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困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石家庄企业退休人员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流程的详细说明如下:
1.首先,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前往距离自己最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其次,退休人员也可以通过登录社保官方网站,进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完成认证;
3.此外,退休人员还可以利用手机进行认证,只需进入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专区,按照页面上的指引进行操作即可;
4.最后,退休人员还可以预约社保工作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或者由当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并加盖公章后,将其邮寄至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在了解如何进行养老金认证之后,我们再来看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1.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
2.同时,退休人员所在的单位以及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且已经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对于个人而言,缴费期限至少要满15年,其中过渡期内的缴费年限同样包含在内。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参保养老保险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需要准备两份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拍摄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城镇居民户口本原件;
4.《档案委托管理卡》。
总的来说,退休人员养老金认证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社保官网认证等等,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满足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等基本条件,才能顺利完成养老金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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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企业拆迁款交所得税吗
企业拆迁款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所得税的。国家对于这一税收有减免规定,但是需要计算之后进行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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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社保账户所需资料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希望为贵公司办理社会保险账户的开设手续,请务必具体了解所需提供及满足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要求。
首先,按照规定,开设社保账户需要提交的重要文档包括: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或核准执行之证明文件;
3.国家机构代码证;
4.当地地税登记证;
5.如无法确定单位性质,需补充提交能够明确单位性质的相关资料;
6.若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范畴,还需提供相应的成立文件。
其次,关于办理社保的资格条件,我们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对于单位而言,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对于个人而言,则需符合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的身份,同时未曾参与过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最后,关于公司社保开户的详细流程,我们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预先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必备资料;
2.登录所在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单位社会保险的在线登记,并打印由社保官网生成的预登记文件;
3.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各三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章等相关物品备齐。
总的来说,为贵公司开设社保账户需要准备社会保险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或核准执行之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同时,单位办理社保账户的资格条件也需要严格遵守,即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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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企业如何拆迁补偿
需要对拆迁资产进行补偿,还需要对拆迁费用进行补偿。比如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以及因为搬迁从而导致损失的机器设备,需要进行补偿。其他再比如因为搬迁从而导致停产停业的费用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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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宅基地赔的多还是工业用地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拆迁过程中,对宅基地所进行的赔偿金额相对较高。
而拆建单位则会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金。
具体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房屋补偿费用:
主要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因产权变动所遭受的损失,这部分赔偿金额需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损耗程度来划定档次,并采用每平方米的单价方式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
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自身周转用房或寻找临时居所时可能面临的不便,这部分补偿金额需要依据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定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数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
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生活,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均需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明确规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擅自变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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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城迁户口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户口迁移流程通常包含以下步骤:
首先,户口要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在此过程中,申请人或户主需在迁出之前向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交迁出申请;
其次,在获得迁移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最后,在完成上述程序之后,申请人应自抵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居民在三日内,农村居民在十日内,持迁移许可证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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