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一)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二)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然后填写交通事故私人协议书。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三)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2、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四)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上,可以自行结合本身情况加入一些内容。另外,不放心的话建议可以找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费用不贵,还有就是你们付给他的费用,请他本人写收条并签字按手印,协议书可以打印出来,但签名和按手印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在协议书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