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陪产假国家规定2017年规定如下: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根据规定,对符合《草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草案》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根据2016产假新规定安徽省的产妇能多少天休产假呢?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因此安徽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