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申报
一、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份(贴1寸照片);
2、书面申请报告一份(用A4纸打印);
申请内容包括受伤情况、诊疗经过、鉴定类别。鉴定类别有工伤评级、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等其它相关项目。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
4、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及诊断证明;
5、《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受伤部位与面部同照的五寸彩色照片一张。
7、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提交《淄博市工伤(职业病)康复
评定报告》一份,《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一份。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时《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实无误后退回申报人,其余申报材料不再退回申报人。申报人应留存原始材料。
2、申报时间:每个单月的20-30日
第二步: 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鉴定条件的,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步: 面检
被鉴定人接电话通知后,按《劳动能力鉴定面检通知书》要求带齐相关手续,到指定医院现场鉴定。
第四步: 鉴定结论送达
鉴定结论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单位和个人。
以上就是对西城职介中心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