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法律文书写作要求,刑事自诉案件答辩状一般必须包含的内容有:
1、首部
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
(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如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下一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及与答辩人的关系。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在其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正文
应当写明答辩的内容,这是文书的核心。应当写明答辩的理由答辩的请求以及证据。
(1)答辩理由,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针对被答辩人及自诉人、上诉人、申诉人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所提出的主张,论述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涉及的事实有误或依据的证据不确凿,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事实真相。
②涉及指控的罪名、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就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可以写明答辩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③其他。也可写明诸如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等理由。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和主张。写答辩请求,要有事实根据,要符合法律规定,要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诉讼请求事项之一或全部;
③要求与原告和解;
④提出反诉请求。
(3)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答辩人必要时也应负举证责任。答辩状应写清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3、尾部
(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2)答辩状副本的份数;(3)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4)答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