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首先联系对方,表明离婚意愿,选择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简单方便快捷。如对方不配合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选择离婚。这是我国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两种离婚方式分述如下:一【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适用这种离婚方式。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额度、探望子女的方式及时间、债务等问题(没有的项,可以省略不写)。
2.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场)
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基本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当事人各自的2寸近期个人免冠照各两张◆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二【离婚的方式】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选择离婚。
1.写出离婚诉状: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状: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三【司法名词解释】【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