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产假是国家规定的,是育龄期妇女的权利,每个公司也都应该有产假,还应支付产假期间的基本补贴和保险的缴纳,但超过产假时间范围后,公司就有权不缴纳社保。因每个公司福利待遇不同,还要看具体公司情况,也要看你请多长时间的假。
4.如果你超过法定期间请假的,那么可以作为病假来处理,社保还是应该继续缴纳,不过费用可能所有变化,个人需要交纳的部分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