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单位,单位如果主张您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应该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单位违法举证的话,单位扣工资的行为就违法。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单位扣除工资的通知、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