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如果确定是流浪的话,被管理部门(可能是公安,也可能是城管)抓走后会送到犬只收容中心,然后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所在城市没有建立犬只的收容领养制度,那么一段时间后被抓的就会被集中处置; 另一种是所在城市有犬只收容领养的制度并且严格执行,那流浪被抓后会饲养一段时间,可以去申请领养,具体领养的条件可以向管理部门咨询。 以为例。 《市收容犬只领养办法(试行)》 个人领养条件
1.领养人须符合市个人养犬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2.领养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一户只能认养一只,已经养有犬只者不得再领养。
3.领养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饲养宠物的一定经济条件。 领养程序
1.市犬业协会得到市犬类收容中心提供的适合领养犬只信息后,会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及其他犬类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领养犬只的照片及信息,征集领养人。
2.领养人选定拟领养犬只,到市犬业管理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协会对资料进行审核考察,按先后顺序确定领养人。领养者领取《个人养犬申请登记表(个人)》,报所在社区、街道审核同意。
3.领养人签订《犬只领养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4.对拟领养犬只实施犬只疫病检查、免疫、绝育,并植入身份电子芯片;领养人办理《养犬许可证(领养)》,缴纳相关费用。
5.约定时间后,由协会工作人员持《养犬许可证(领养)》或领养人凭相关证明到收容中心办理犬只出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