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8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原则上缴存比例为各7,企业选择各5或6的缴存比例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至7,符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的规定。同时,也是本市落实2018年4月4日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的要求,以及住建部执行常务会议决定的具体措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