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不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统筹地参加社会保险,否则多参加的社会保险经认定无效。原则上来讲,当事人在城镇就业后,方可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职工待遇。原在农村参加的新农保,可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源于各种原因,各地社会保险特别是在不同统筹区内参加保险,各地分别都有参加,并未有明显的影响,只有临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将两地或多地参加的社会保险转移合并时,就会出现不得同时两地或多地参保,重复缴费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后办理结算手续。城镇职工保险,主要覆盖到在城镇就业的职工,在工作期间由其所在的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的职工报销;新农保,主要参保人群为农村户籍,非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实际上并未对是否就业进行限制,所以才会产生两个不同类型的保险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