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抗辩理由:
1.否认劳动关系。既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这其中又有下面三种情况:
A.完全否认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
B.承认提供劳动或劳务,但否认双方是劳动关系;
C.承认劳动关系,但认为双方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2.主张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A.用人单位拿出劳动合同。一般只要约定了岗位与工资的协议就会被当作劳动合同。B.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有一份,或者没有给劳动者一份,都算是签订了劳动合同。C.如果用人单位拿出了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发现劳动合同上的签名是伪造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鉴定。如果劳动者只是声称签名系伪造,但不申请鉴定,则仲裁或会认定签名真实,从而认定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拿出劳动者的其它声明,或者签收的文件,说明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该证明有劳动者认可或签字,而且其内容表明双方确实签订了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主张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是能够得到支持的,即使仲裁及诉讼时用人单位确实拿不出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