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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名名购买普通商品房产权归谁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3-05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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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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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风险
    一:失去房屋所有权有的时候,虽然本人具有购房资格或权利,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如家庭问题、婚姻问题等,不方便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从而采用别人的名字买房。这样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在于您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如果借名人无法证实名别人名义买房事实的,即不能够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协议、购房款由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用别人名义买房事实存在的,一般会将出资购房的行为认定是一般借贷行为,借名人只能要求被借用人返还购房款,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根据无权公示原则,若被借用人在借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卖给或抵押给善意的第三人,由于其房屋登记在被借用人名下,那么借用人不能以自己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来对抗善意第三人。最终,借用人很可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风险
    二:购买违法,国家收回住房国家的政策性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民生工程,但由于其优惠的价格也吸引了不少并不具备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市民,他们为了规避购房资格的限制,而借用具备资格的他人购买。但是,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因为贪图政策性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政策性住房的规定。因此,这种购买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购买,国家将会收回政策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
    (三)风险
    三:无法取得单位集资房屋所有权单位自行集资所建房屋也是受到大众追捧的对象,有的人为了买到价格便宜的集资建房也会使用有资格购买人的名义买房,这样做的风险在于,您有可能会因为集资单位的种种限制性条件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因侵犯了集资单位的某种优先回购权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二、用他人名义买房能不能卖用他人名义买房存在风险隐患太多,如果借名人无法向证明其房屋是自己借用别人名义买房,法律上房子产权以合同上的登记名为准,借名人与被借名人则是借贷关系,这样的房子是不能够办理房产证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另外,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子在市场中的流通存在很多纠纷隐患,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这样无产权的房屋,多数也不放心。以上就是关于用他人名义买房是否有风险、用他人名义买的房能不能卖问题的解答。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打算以他人名义买房者应综合考虑利益与风险,权衡得失。尤其在国家限购令发布后,有人因不符合购房资格而借用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房产,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您现在正有这样买房的打算,最好先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帮助,规避风险,这样才能够让您在购买房屋过程中更加安心、放心。
    全文
    10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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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署名权归属谁?
合作作品署名权归属所有的合作人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13条明确的予以规定,两个人以上合作的作品著作权应当由所有的合作的作者共同的享有,因此署名的权利的话,都是每一个合作人共同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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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善意第三人购买了赃物会被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赃物被善意第三方买下,并不必然导致其遭受法律惩处。
然而,若善意第三方明确知晓所购物品为赃物,则其购买行为便构成违法行径。
在大多数情况下,善意第三方购置的赃物将依据善意取得法原则进行处理。
这一过程中,警方需对实际状况及购买之初衷进行深入而细致的分析评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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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谁
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使用权就是谁的。房子是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办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有。如果该商品房被租赁出去,那么租赁合同上要明确一下该商品房的使用权归租赁的一方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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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发霉食品包装上有提示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强烈建议您对所购之商品进行及时的更换或者退货操作。
在食品安全这一话题上,我们必须认识到其重要性,因为我国对于食品卫生方面的要求是非常严谨的。
对于食品的制造商以及经营者而言,他们须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明确禁止生产及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这都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严格制约的。
这些规定要求食品的制造者和经营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是伪劣的原料进行食品加工的过程中,他们亦应特别关注食品的储存环境,定期进行检查,并将市场上所有已经变质过期的食品进行回收,以确保食品市场的正常运营。
此外,他们还需要保证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且不含有害物质。
因此,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我们应该仔细查看食品的标签标识,了解其生产成分,同时也要留意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信息,并妥善保管好购物小票,养成索要购物小票的良好习惯。
若不幸遇到购买到过期或不合格产品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凭借购物小票,要求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无条件地为您提供更换或退货服务。
其次,我们鼓励您积极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必要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牢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投诉电话,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您的权益。
当您购买到过期变质食品时,首先应当尝试与商家进行友好协商,争取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例如更换或退货。
然而,如果商家的态度恶劣,甚至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您就可以考虑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例如拨打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1233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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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污蔑诽谤罪罪名的人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污蔑诽谤行为的定罪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如果同一个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已经达到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该信息的转发次数也突破了五百次这个门槛,那么就可以认定这是一宗严重的诽谤行为;
其次,如果因该类诽谤行为导致受害者及其近亲出现了如精神错乱、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极其严重的后果,也将构成诽谤罪名。
此外,如果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他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然后再次犯下同样的罪行,这样的情节将会更加恶劣。
关于诽谤罪的构成要素,我们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深入理解:
第一,诽谤罪所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基本相同,都是对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的侵害;
第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需要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这些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而且情节严重;
第三,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有可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并且还希望这种结果能够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预售商品房有哪些注意的事项和风险
[律师回复] 解析:
目前,预售已然成为房地产行业主要的销售手段之一。
然而,签署预售房屋的合约却需我们谨慎行事,特别是要注意其中一些可能带来潜在风险的环节。
以下便是在签署预售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首先,务必核实开发商已获取预售许可证书。
其次,审查开发商所拟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正合理。
此外,还要明确订立房屋交付的具体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主要可划分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赋予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等多个层面。
因此,我们应详细了解并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再者,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也是至关重要的。
另外,还需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方案。
预售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通常是按照图纸进行估算得出的,难免会与最终实测面积存在差异。
为了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纷争,购房者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式。
最后,我们也不能忽视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重要性。
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购房者领取房产证及土地证为止,期间涉及诸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此外,我们还需留意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期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批准之时开始计算,然而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进而使得商品房出售时的实际土地使用权期限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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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政策下借名买车所有权归谁?
机动车的实际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对车辆具有实质所有权。但在限购政策下,对于车辆实际出资人能否取得所有权就会出现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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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商品房房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解决房屋质量争议的途径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并非属于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一般性质量问题。
在此类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在保修期限内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工作,若修复过程中对房屋的使用功能产生了不利影响或者给购房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请求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并获得房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之后,购房者便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
同时,由于此原因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开发商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对于购房者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置之不理。
此时,购房者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法内外生产日期不一样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这些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都将进行相应没收处理。
当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所涉货值金额未达到一万元时,将面临罚款惩罚,罚额在二千元至五万元之间不等。
若货值金额超过了一万元,则需要进一步受到较为严重的处罚,具体为货值金额的二倍至五倍。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监管部门有权下令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撤销其相关许可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违背本法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够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注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手续、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限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准则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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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归属一般归谁所有
根据有关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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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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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归属权一般归谁所有
根据有关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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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可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案件通常可以由一名独任法官进行审判。
然而,当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时,如需适用普通程序,则应由包括审判员及陪审员在内的至少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鉴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范围的明确限制,此类案件通常为事实清晰、证据较为充足且危害程度较低的轻微刑事案件,无需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便能确保审判质量,从而使得人民法院能够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处理重大、复杂且疑难的刑事案件。
(二)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有权选择是否派员出席法庭。
这一规定同样是基于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特性所作出的决定。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以支持公诉。
然而,由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通常为事实较为明晰、证据确凿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刑事案件,若人民检察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认为无需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亦不会影响指控犯罪、证明犯罪以及惩罚犯罪等环节,那么便有权不派员出庭。
不过,若人民检察院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仍需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亦可依法派员出庭。
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由于不涉及公诉问题,因此人民检察院无需派员出席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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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关于签署认购协议之后能否予以撤销,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解读。
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1.倘若在诉讼请求提出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即,这段期间所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乃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定金理当退还给买方;
2.若是买方未能按时赴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不仅不能退还,反而应当由卖方直接没收;
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此举无疑属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便可抵扣为购房款项,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5.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失败,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
若系买方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若系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无论房产所有权只在一方当事人名下,抑或是双方法律主体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若此房产系夫妻两人自结婚之日起,以共同资金投入购买(包含银行抵押贷款方式进行支付)所获得的产权,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申请者在此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必要的申请材料,同时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详细信息的材料;
(5)关于与他人存在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的详细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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