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相关规定,被收养人在14周岁以下的可以办理收养证明。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需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前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收养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证明:收养申请书;夫妇俩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夫妇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夫妇与女儿的收养关系成立后,才可持收养登记证到落户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