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可以作为证据,但能否作为直接证据使用,还要结合具体问题分析。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2、因此是否被认定为证据,需要法庭的审理是否采纳以及是否被对方认可。证据需要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