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二十年,抚养费和赡养费都属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五年计算,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有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