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您的小孩在娱乐场所受伤,娱乐场所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您可直接找娱乐场所相关负责人和解,索赔。如协商未果的话,可以向属地消费者协会或属地工商所投诉,主张您的权益。他们会在3日内给您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会在60日内调查、调节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