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购买了一辆轿车,后来才知是盗抢的,现在车已经由公安机关返还车主,当时他说的价格为9万元,先付了5万,办完手续付清。现在车由物价局定价19.6万元,我已经取保,等待检查机关提起公诉,审判!请问我最可能获什么样的刑谢谢!会定为上述罪行吗 解答如下:
1、此罪的关键在对“明知”的认定。如果是在合法场所通过合适价格购买应该认定为“不知”。此案中,价值19万多的车用9万买下,就不属于适当价格,明显的低于市场价格。此外,车辆都有其“身份证”---行驶证,按一般购买车辆的常识都是要查看验证的,而购买人没有查看。这种情况再主张“不知”就很难让认可。
2、此案当事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