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总分公司在同一地区,统一缴;不在同一地区,由分公司缴纳。
解析:
1、总分公司在同一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公司计算分配缴纳。增值税、附加税等其他税费分公司自己缴纳。
2、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就地缴。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