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他人的方式,使受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从而取得财产。本罪的要求是,受害人必须对财产具有交付的能力和权限,是财产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其
一,欺骗没有交付意思能力的孩童、精神病人交付的,不是骗取交付。其
二,欺骗非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构成诈骗罪。比如,甲在街上看到乙没有锁好的自行车,突然发现朋友丙走了过来,(丙不认识乙),便欺骗丙,说自行车是甲自己的,有事要办所以让丙帮自己骑车回去。这种情况下,甲欺骗了丙,让丙基于错误的认识骑了别人的车还交给甲,但是,丙不能够告甲对自己进行了诈骗,因为这自行车伐饥崔渴诏韭措血胆摩并非属于丙的,也并非处于丙的管理之下。(简单的说,就是甲欺骗了丙,但是由于丙交付的并非是自己管理下的财产,甲对丙不构成诈骗罪)综上,对诈骗罪的对象有一些限制,就是两点:
1.具有行为能力,具备交付的意思能力;
2.被骗交付人必须是财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财物具有交付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