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辞职的,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劳动者可以随时不做了,随时都可以辞职;
一、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就得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过来试用期就得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如果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第38条中的任意一条,你就可以被迫辞职,这样就不用等一个月,并且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