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另外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可能导致土地面积变多,比如有的地方过去算承包地面积是不算田埂的,后来因为技术进步的原因把土地整合了;还有的是因为以前要交农业税,因此大家都把土地面积尽量往少了报。因此如果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村里面要求你多交钱当然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