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只是进行维修的,那怕是大面积的维修改造,也无需事先进行审批;如果是推倒重建的,即使是在原址上,也必须事先进行审批,而审批的程序与新建房屋是完全一样的。即必须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否则,就是违章建筑。
一、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建设施工许可证,原则上,就是违章建筑。 从法律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房屋及设施。
二、拆除违章建筑的相关程序规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章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章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有关部门采取等措施。
2、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3、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章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