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书面的协议,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约束双方行为的同时能够让协议得到更好的履行。那这个房屋租赁协议怎么签才好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房屋租赁协议是什么租房是日常生活、生产当中最常见租赁合同。年轻人在创业初期,大多租赁房屋作为居住条件,有多套房屋的业主也依靠出租房屋作为收入来源。租房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租赁协议怎么签处理租房协议纠纷,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来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三)租房中的登记备案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就租房活动来看,虽然法律中没有强行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签订一份协议也是很有好处的,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而具体房屋租赁协议怎么签,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