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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缴公司破产清算费用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1-03-13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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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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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认缴公司破产清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二、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是否可以优先得到受偿,答案是肯定的。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全文
    14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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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公司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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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当存在清算资料残缺导致清算程序无法启动,同时公司资产又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背负的债务时,清算义务人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的个人财产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那么债权人有权选择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清算义务人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作为抗辩理由,而必须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最后,若清算义务人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清算工作,或者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强制清算的判决但仍然未能得到执行,从而导致公司财产出现流失、贬值甚至无法进行清算的严重后果,债权人则可依据侵权行为法,请求清算义务人在上述权益能够实现的价值范围之内,或者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清算义务人故意编造已清算完毕的虚假事实来注销公司,即未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妥善处理,反而伪造清算资料,谎称公司已经完成清算,或者以公司对外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等借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这都将被视为股东自愿放弃有限责任。
一旦因这种行为引发诉讼,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运用公司人格否认理论,由该清算义务人就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
公司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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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
企业破产清算股东是需要缴清认缴资本的,因为交清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的义务,并且股东的认缴资本的缴纳时不受时间限制,就算是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之后,只要是企业没有被注销之前,股东都需交清,如果是股东不主动认缴的,破产清算人就应当主动通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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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深圳户口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中,关于养老金保险部分,明确指出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总额应作为计算依据。
其上限为参照上一年省级范围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即6756元人民币)的三倍设定;
而下限则是以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对于生育保险部分,同样要求以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而言,其最高额度为参照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设定;
而最低额度则是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至于工伤保险部分,同样要求以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而言,其上限为参照上一年省级范围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即6756元人民币)的三倍设定;
而下限则是以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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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破产找谁要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假使保证人面临破产危机,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利向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之事宜的法院提出申报,以明确其对保证人所享有的保证债权。
若主债务尚未到期,则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获准之时即视为已经到期。
当保证人被确认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之际,保证人的管理机构可针对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金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相关债务人主张求偿权。
然而,对于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所获得的分配额,债权人应将其予以提存,直至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得以确定之后,方可依据破产清偿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
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额应予提存,待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
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
第五条
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
债权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均申报全部债权的,从一方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后,其对另一方的债权额不作调整,但债权人的受偿额不得超出其债权总额。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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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前应否缴清未认缴的出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公司清算前应否缴清未认缴的出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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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临时工劳务合同法院是否认可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时合同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充分保护。
在拟定和签署劳动合同时,各方须严格遵守合法性、公正性、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等基本原则,确保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足够的约束力。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其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切实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对劳动者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或损失,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进行工作;
2.违反操作规程或强行要求员工进行危险作业,从而危及其生命安全;
3.对劳动者实施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拘禁等违法行为;
4.工作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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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公司亏损怎么清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认缴制下公司亏损怎么清算,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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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坏自然资源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相关法律规定涵盖了众多罪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污染环境罪,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放射性废物,严重妨害环境的行为。
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垃圾运输入境后非法处理,或者将已经非法入境的固体废物处置的行为。
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
4.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渔业法的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5.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6.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7.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8.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9.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是指违反自然保护区法规,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进行开垦、挖掘、砍伐、放牧、烧荒、开矿、采石、取土等活动,或者非法占有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10.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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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1
2.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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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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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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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伤认定申请的职责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工伤事故登记(受理岗)主要负责对企业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详细的登记与备案。
2.工伤参保认定(受理岗、复核岗)将涉及到对参与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申报时是否已进行投保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工伤待遇享受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和认定。
3.负责对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在职员工,是否按期完成了社保缴纳及是否满足各项要求,进行全面的审核。
4.对参与工伤保险的各个企业,我们会进行定期的审核,以确保其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同时也会检查是否存在拖欠或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5.我们还需要确认并准确记录每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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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亲自向所在地社保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劳动者需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所需证明文件,包括完整且准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以及能证实与雇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等;
最后,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有权根据审核需要对涉及到的事故伤害展开深入而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应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工住房公积金乃是依据相关法规,由企业与员工双方按照相应比例进行缴纳,这已然成为了一项法定之义务。
若企业未能完全依规履行此项责任,这种行为可能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相关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若遇企业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等相关事宜,员工可采取如下步骤:
首先,应及时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取得联系,以深入了解为何出现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现象。
或许是因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或是操作失误,在这种情况下,问题有望通过内部有效沟通得以解决。
然而,若企业无法或拒绝解决此类问题,员工便可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局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投诉。
这些机构将对员工的投诉展开调查,并有可能要求企业补缴所欠公积金。
若以上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员工还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此时,员工可选择联系专业律师,亦可寻求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协助,他们能够为员工提供法律方面的指导,甚至可能协助员工发起法律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受到地域差异以及具体案情的影响。
因此,如您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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