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情节特别恶劣的。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人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赔偿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