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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1-03-14 西藏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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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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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购房人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当发生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还是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全文
    9 202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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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吗?
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的,不仅仅是公租房,可以拒绝任何类型的房屋,在没有达成相关的补偿协议的情形之下,都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而相关的拆迁部门是不能够进行强拆的,否则的话就存在着触犯刑法当中的一些规定的问题,必须要和当事人商量好才能进行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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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需详细剖析不同情境下的情况:
1、婚后父母任意一方全款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其子女之名下。
此时,该行为仅能被理解为出资父母对于其子女单方面的赠与,据此,该房产应当默认为出资方子女单独所有的财产,不得视作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并加以分割。
2、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另一方之名下。
在此情形之下,该行为具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明确含义。
因此,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婚后父母任意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实属赠与其自身子女,否则在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通常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其中一人之名下。
在此类情况中,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出资额度来进行合理分配。
4、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夫妻双方之名下。
若婚后由父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夫妻双方之名下,则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应依照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除非,夫妻双方就该房产另有明确约定。
5、婚后以按揭方式购买房屋,其中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其子女之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义务的,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如何处理?在此种情况下,首付款可被认定为仅赠与出资方父母的子女,在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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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质量有问题,拆迁户可以拒绝收房吗?
被征收人拆迁时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如果发现拆迁安置房的质量是有问题的,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收房的。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必须满足我国对房屋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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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预售许可签不了购房合同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屋交易并不得签署任何形式的购房协议或合同。
就商品房预售事项而言,需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首先,开发商必须已缴清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进而获取到正式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其次,必须持有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再次,按照所提供的预售商品房数量进行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明确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
最后,开发商还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并成功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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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28周被要求下乡怎么拒绝
[律师回复] 解析:
企业原则上不应采用强制性的岗位调动手段,而应以双方充分交流与协商为基础,以达到共同同意后再执行岗位调整之目的;
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处在妊娠期阶段的女性员工,若其无法承受原有工作强度,雇主则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削减员工的劳务负荷或为其重新安排其他可适应的工作岗位。
对于已怀孕超过七个月的妇女员工,雇主们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禁止延长其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加班,同时还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她们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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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1、没有经过购房者认可,开发商改变房屋结构的。2、经过检验,交易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3、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但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4、开发商延期交房,在购房者合理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还没有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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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退购房定金的狠招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所签署的合同是否属于正式合同范畴。
若是非正式合同,则可通过友好协商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索回定金。
如此,该问题便得以妥善解决。
2.若所签署的为认购合同,此类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形下,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各方均需尽力维护自身权益最大化,能否取回定金需视双方协商成果而定。
3.总的来说,我们应对所有合同进行严格遵循。
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可依据违约条款进行相应赔偿以解决纠纷。
至于能否取回定金以及是否还需支付额外款项,这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4.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通常也会依照合同内容进行判定。
5.若买方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购买房产,且卖方有违反合同之处,例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未能按约时间和地点签约等。
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只需收集充分证据,即可与卖方协商或诉诸法律途径,申请解除购房意向并取回定金。
6.通常情况下,如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且其已生效应属必然。
在此种情形下,如买方欲放弃购买意愿,卖方往往不愿退还定金,相关协议亦往往会明确注明此项权利。
因此,此时想要取回定金可能并非易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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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后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要确认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已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从而依照这一约定进行索赔。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预先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当某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作为守约方,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违约方提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按照每日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的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止。
2.其次,需要评估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若认为其不合理,则有权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免时,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视为过高;
而当另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增设时,应当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因此,在评估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时,需要先确定损失的具体金额,然后再根据损失的大小来决定是要求提高还是降低违约金。
3.最后,如果在合同中未能找到关于违约标准的明确约定,那么您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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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1、没有经过购房者认可,开发商改变房屋结构的。2、经过检验,交易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3、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但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4、开发商延期交房,在购房者合理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还没有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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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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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模拟拆迁可以拒绝吗?
模拟拆迁是可以拒绝的。模拟拆迁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旧城区进行的,当地的有关部门在没有经过相关征收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对于片区居民意向的征集,如果达到相关的比例就启动相关征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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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肇事者第一时间未打120属于肇事逃逸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确定交通肇事逃逸罪是否成立时,需遵守以下标准:
1.行为人明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情形;
2.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无责,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或者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尚未进行现场等待处置,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回到现场的状况;
4.尽管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并未向警方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情况;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至医院,但为伤者或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后便离开医院的情况;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逃脱的情况;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8.经与对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金额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个人信息,有证据显示其是被迫离开现场的情况。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主要针对的是行为人对于事故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能是过失,这并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
若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持有故意的心态,那么该行为应被视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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