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决定书的内容与写法
(一)首部的写法
(二)正文的写法
1、案件事实
这一部分要写明经检察院审查查明的案件的真实情况。注意一定围绕着不的法定条件和特征来叙述,着重写明据以决定不的事实,使所叙述事实与处理结果之间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应针对不同案情,突出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写法。
2、证据
不决定书也要把证据收集充分,不能因为不了就不写证据或写得不确实不充分。如果不决定是以被告人无罪为前提的,那么就应在叙述被告人无罪事实的同时,列举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如果所列举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就不能说明被告人无罪。因此,证据这一部分不是可有可无,而一定要写好。
3、理由及法律适用
不决定书的理由及法律适用。应当通过对被告人行为事实的高度概括,说明其行为的性质、后果及在法律上的意义,再引用刑法或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最后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42条作为作出不决定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