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各种方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很多,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