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两者区别如下 :
1、法律效力不同。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2、用途不同。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3、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对于合同来讲,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管理部门不同。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