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异地搬迁扶贫政策主要对搬迁出去,留下来的旧宅基地的处理办法做了规定,鼓励住户搬迁出自己旧的住宅基地或者建议对自己的旧的住宅基地进行修整,每户会给予两万元的奖励。如果住户同意搬迁的,要和县级政府签订一份承诺书,由政府引导他们搬迁出去。对于搬迁出去的住户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搬迁的地区,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保留在原来的居住的地区。
【法律依据】
《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数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在集中安置人口中,依托中心村或交通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的占39%,在周边县、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占15%,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安置区集中安置的占37%,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占5%,其他集中安置方式占4%。《规划》还明确要求,对于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