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办法:
一、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二、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三、发包人逾期不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将被视为已经确认;
四、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
五、造价鉴定应依法有序进行,人民法院应严格控制和审核鉴定结论。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二十)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