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合同要写明以下几点:
1、主体资格审核、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货物的参数、货物的质量要求、货物的包装标准;
3、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4、检验标准、时间、方法、结算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