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丈夫有外遇,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然而,依据法理和综观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普遍将第三者插足作为一个道德问题,而没有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我国目前《侵权法》的工作还在讨论之中,对于第三人破坏家庭权益方面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现在的妻子们要求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当然,在丈夫发生婚外情纠纷的过程当中,如果妻子其他的权益受到破坏,是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比如说妻子的名誉权、个人隐私权、生命健康权、住宅安全权、通信自由权、肖像权、财产权等等,如果都受到第三者的侵犯和破坏的话是仍然可以要求法律来保护自己,并且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一个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