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但下列情形也可随男方生活: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两周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子,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具有以下情况优先考虑: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一方;2、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孩子判给无子女一方可能性较大;3、一方已做绝育手续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孩子判给其抚养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各方面条件都基本相同,子女单独随一方父母共同生活的,且其父母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5、另一方有不良嗜好,比如:赌博、酗酒、家暴、婚外情等恶习的;6、双方都无明显过错,但一方思想品质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