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患者人身受伤害程度,将医疗事故责任分四个级别。第一,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第二,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第三,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或者一般功能障碍;第四,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具体的分级标准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