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失踪亲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失踪人的直系亲属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失踪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如户口簿还要失踪亲人近期的照片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提供有关失踪亲人失踪的线索。如果失踪亲人是小孩或者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亲人,有被拐卖的嫌疑,可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