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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有哪些,哪些可以成为实物证据,哪些不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1-03-24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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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可以成为实物证据,搜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可能成为实物证据的有哪些: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应当指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的,亦属于实物证据。
    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 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
    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 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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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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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有哪些?
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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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合同约定抵押物不得转让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进行出售往往被视为非法行为。
抵押方在决定转让抵押财产之前,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知悉。
而如果抵押权人能举证说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对其抵押权益构成潜在威胁,则有权要求抵押方可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向抵押权人履行债务,或者通过提存方式,确保该笔资金的安全。
若转让价格超出了债权金额,那么多出的部分将归属于抵押人所有;
若转让价格低于债权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然而,对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内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法律并没有做出过于严格的限制,仅要求他们在转让过程中必须通知抵押权人知晓。
这主要是由于抵押财产的转让会导致抵押权的相应转移,从理论上讲,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对抵押权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失。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抵押人未能通知抵押权人,便认定其转让行为无效。
只有在得到抵押权人的明确同意,并且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同时告知受让人相关事宜,或者与抵押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同意以买卖房产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并告知受让人相关信息的前提下,才能使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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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的刑法主要依据什么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其具体构成要素包括:
首先,该罪行的犯罪对象是公众或私人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犯罪行为来看,它主要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该罪行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犯罪心理来看,该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
第二,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会面临罚款的处罚;
第三,对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会面临罚款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总之,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保持警惕,避免成为受害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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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是实物证据吗?实物证据的规则有哪些
书证是实物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 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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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实物证据有哪些?
1、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2、书面证据。3、口头证据4、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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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家暴没有证据法院多久能判离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因为家庭暴力问题而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倘若所有步骤进展顺利,并且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明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以及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属实,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大约三至四个月内做出判决。
然而,如果对方始终坚持拒绝配合解决此事并进行无理纠缠,那么可能导致整个过程拖延较长时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一百四十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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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3、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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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安排实习生去看刷油漆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此种说法并不正确,通常情况下,雇主为员工粉刷墙壁的行为并不符合为工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这一基本要求。
因此,如果工人们发现所处的场所存在着可能对自身健康构成危害的因素,他们拥有坚决拒绝在此类恶劣环境中继续进行生产活动的权力。
作为雇主的责任之一,他们必须坚定地维护工人的劳动卫生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者享有以下重要权力:
1、公平获取参与各类就业及选择职业的机会;
2、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并享受相应假期的权利;
4、依法享有获得劳动安全与卫生方面保护的权利;
5、有资格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自身能力;
6、依法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权利;
7、有权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申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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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酒驾注销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实习期间因酒驾行为而被吊销驾照,同时还需缴纳罚款并接受拘留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国家,不论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都将面临直接扣除12分的严厉惩罚。
对于那些饮酒后仍冒险驾车的人,我们将采取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措施,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九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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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 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3、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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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武汉产假天数如何依据法律进行规定和保障
[律师回复] 解析:
湖北省的产假天数并非143天,而实际上是128天。
这是由国家法定的产假98天以及湖北地方所提供的产假30天相加得出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女职员在生育过程中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还能再额外休假15天;
同时,依照湖北当地的相关法规准则,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其女方将额外获得产假30天。
因此,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湖北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30天,总计为12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
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发起人股东未实缴后破产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的困境之后,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着手进行破产清算这一关键步骤。
在此过程中,企业将通过其现有的资产承担起偿还所有债务的重任。
然而,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应该采取何种行动来应对这样的局面?
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公司股东应以其在公司中所认缴的出资额为最大上限,对公司的所有经营风险及债务负责。
假如股东已经全额并及时地向公司交纳了自己的出资份额,已然尽到了自身的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宣告破产之际,股东无需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其应缴的出资份额,或者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破产之时,股东有义务向公司补充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从而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的时候,这些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股份有限公司在正式成立之后,如果发起人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额缴足其出资份额,他们应当补缴这部分款项;
而其他的发起人则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同样地,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存在明显差距,那么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的发起人也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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