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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村民表决能否转让集体土地,村民可以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3-24 西藏日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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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旦盯测故爻嘎诧霜超睛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全文
    9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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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要经过村委代表会吗
集体土地流转如果是以转让的方式流转是要经过村委代表会同意的,其他非转让的情况没有硬性规定要报批村委会,但是为了保证双方合同的公平性和免于后期产生纠纷,最好还是要报村委会公证,但是集体土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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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集中用餐单位指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以下严格处罚:
首先,由国家政府授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成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并给予其严厉的口头警告;
倘若其仍拒绝执行或改正违法行为,则将被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勒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其所持有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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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要经过村委代表会吗?
集体土地流转无需经过村委会同意,因为土地流转属于个人行为,如果选择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而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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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劳动法农民工工资拖欠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遭遇工资被拖欠问题,可以选择向各地区的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专员将竭诚协助处理并解决这一事宜;
或者您可以考虑亲自前往各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寻求仲裁帮助。
万一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您还可依法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裁决;
倘若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您亦可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
若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建立在劳动合同关系之上,而是以个人雇佣形式签订的劳务合同关系,那么您有权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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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依哪条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会员总数的规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可以相应设定:
会员数量在200至500名之间的单位,其代表人数应当在会员总人数的25%至20%之间浮动;
而对于会员数量在501至1000名之间的单位,代表人数则需控制在会员总人数的20%至10%之间;
当会员数量在1001至5000名之间时,代表人数应在会员总人数的10%至6%之间;
至于会员数量在5001至10000名之间的单位,代表人数应在会员总人数的5%左右;
而对于会员数量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人。
对于会员数量不足200人的基层工会,通常应直接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决策。
但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必须事先征得上级工会的批准,且代表人数比例不得低于会员总人数的30%。
同时,会员代表应具备广泛性、先进性及代表性,其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应占据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女性会员、劳动模范以及知识分子、青年等群体也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约占1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现在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金应在每亩500至2000元之间;
而对于位于较为偏远地域的土地,其补偿金可低至每亩500至800元/年;
反之,若所征之地具备优越地理环境,则补偿金额可高达每亩1000至2000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土地紧邻城市或国道,那么其补偿金额可能会达到每亩3至4万元不等。
此外,租赁无附着物且未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其租金通常为每亩500至1500元/年;
而林地的租金则在每亩50至20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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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回收集体土地的情形有哪些?
村民委回收集体土地的情形有:为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撤销或者迁移土地的,具体情况下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收回土地的,可以咨询土地管理部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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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涉嫌侮辱人民警察罚款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公众因某种原因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的行为,其处理方式主要依据的是该侮辱行为的性质及其严重性程度。
为了让广大读者更清晰地了解这一问题,我们在此提供了以下详尽且具体的解释以供参考。
首先,如果这种行为仅仅被认定为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那么侵权者可能需要为自己的不当言论和行为负责,承担起多种形式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向受害方诚恳地道歉以及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等。
其次,如果侮辱行为已经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例如涉及到较大金额或者恶劣情节,那么就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使侵权者面临最高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等刑事处罚。
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深入剖析辱骂行为背后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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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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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村委会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村民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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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的房子怎样留给出嫁的女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农村地区,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无法仅仅依靠签署一份协议就实现使用权人的更迭,而应该在取得家庭成员的统一意见之后,前往当地的土地管理局主动申请并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的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宅基地户主的变更条件,其关键在于转让行为必须事先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批准;
同时,受让方必须保证自身无住房和宅基地,并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的相关要求;
此外,受让方还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几项必要的材料:
首先,由原户主提交的变更申请;
其次,由新户主提出的过户申请;
再次,双方签署的有关房屋赠与或买卖的协议;
最后,双方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另外,还需要有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与房屋的所有权紧密相连,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具备转让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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