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投资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第七条资格标准: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资格考试都可以申请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第八条资格考试:根据资格认证办公室和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编撰的“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大纲”的考试科目。考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判断和论述。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第九条考试组织: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全国担保委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组织、命题、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委托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负责。第十条资格审核:凡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获得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直接向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并提供由所在担保机构出具的从业期限和无违规记录证明。
2、向当地投资担保主管部门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并提供由所在担保机构出具的从业期限和无违规记录证明。
3、无从业经验但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当地担保机构推荐或实习证明。第十一条证书颁发: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并在全国担保委官方网站上公示,该证书在全国投资担保行业内有效。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十六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资格认证证书管理系统将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