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2)提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时,原告股东应向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3)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