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成都准生证办理条件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内可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身份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结婚证:请提供结婚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若已婚的,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需要变更为“已婚”;若为集体户口,请携带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份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婚育情况证明: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
5、夫妻头像:照片免冠,彩色、黑白均可,2张。
三、办理流程
1、领表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夫妻双方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办理申请表》(各市州申请表名称可能不一致,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表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
首先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其次由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对应的栏目(各市州申请表中“婚育状况”栏目的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中就本人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3、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及申请表提交至办理地点申请登记。
4、审核发证:申请受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时颁发 《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给出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