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闲置土地出租合同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3-27 广西玉林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盘活村内闲置土地,增加土地总体利用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租用土地的位置、四至及面积:位于甲方铺子地、南上河村前,东至原209省道路边,南至南上河土地,西至本村果园外堰跟,北至田间路檐堰下跟,总计面积为 亩。
    二、租用土地期限为14年,即自3月16日至2029年12月31日,为每亩每年800元计算,到期后若继续租用,按原低价协商上浮,另行签订承包合同。
    三、交款方式:自3月16日至2029年12月30日,乙方一次清14年土地租赁费,及附着物补偿款,土地租赁费总计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另付甲方土地复垦押金叁万元,该押金在乙方将所承包的土地按本合同要求复垦后退还给甲方,否则该押金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按时清理地上附着物,维护乙方有关营业秩序。
    2、乙方自合同生效后,当即付给甲方14年的土地租赁,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转让所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终止,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清除地石垃圾,达到甲方耕种条件的要求,松土在80公分以上。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后生效。
    六、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使用该土地,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违约退赔乙方的土地租赁费及附着物补偿费,并承担乙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 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乙方交付的土地租赁本和附着物补偿费作为违约金处理,依法收回土地,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争辩。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方:
    年月日
    全文
    12 2021-03-2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闲置土地出租合同
一键咨询
  • 147****8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6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56****857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841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5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闲置土地,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是否要交?
所购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10w+浏览
出租门市对方又兑给别人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贵公司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及相关证件,那么对于此类擅自破坏他人物品的行为无疑属于非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通知公司法律顾问向物业管理部门与各位业主发出相应的律师函,以便以此作为行动的依据并达到警示效果。
倘若此举未能产生预期的震慑作用,则可考虑采取更为直接的方式,即启动诉讼程序,同时向当地警方报案,请求其对事发现场进行详细记录与拍照取证。
在此过程中,您完全有权将此事视为家庭失窃事件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荒山荒坡开矿土地补偿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矿业用地的征用与补偿,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首先是征收土地方面,应当依照被征土地原本的使用目的予以合理补偿。
其次在征收耕地时,其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属物及农作物的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
其中,针对耕地的土地补偿金金额,应依据该片耕地面临征收前的前后三个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其数值范围在六到十倍之间。
再者,关于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
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则可通过将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征收前被征收单位人均拥有耕地的数量来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间的置换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双方务必关注以下六个关键点:
首先,互换的条件必须是两方均已合法取得了家庭承包方式的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参与互换的双方主体仅限于同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
再次,互换土地的初衷应该在于双方能够更便捷地进行耕作或满足各自的管理需求。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可以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亦可选择不等价交换,若选择后者,则需用货币来弥补差额。
最后,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且采用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须向发包方提交备案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互换后的土地一般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如未进行登记,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互换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它实际上是承包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互换后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互换表面上看是地块的调换,实质上是带有物权让渡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出租车交给无驾驶证开被抓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无出租车行业所必须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应坚决禁止驾驶出租车,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如有违抗此项规定者,当地县级以上的交通运输管理组织有权责令其改正违规行为,并可处以200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运政部门的检查和罚款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都将受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严肃处理。
具体而言,对于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不足两万元的,则将被处以三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行为,也将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同样地,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业务的,也将面临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客运资格证件;
(二)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道和拒载;
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对不遵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乘客,可以拒绝提供客运服务;
(三)执行收费标准并且出具车费发票;
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等客运服务设施;
(四)不得将车辆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的人员使用;
(五)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知情不报;
(七)遵守客运服务规范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我国对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一共分为六章,其中的细则条例一共有三十二章,法律中规定的闲置土地,是我们国家所有的,不是个人的,有规定的开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了确没有开工的国有建设空闲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多年前买了集土房产末办房产证如何补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补办房产证所需办理的相关程序如下:
首先,权利人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前往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查询相关资料。
经过该部门核实确认后,会向权利人开具一份遗失声明公开证实,然后权利人再携带这一证明及个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报社进行登报公示;
其次,公告公布之日起满三十天之后,权利人应携带着已经发布公告的报纸、由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遗失声明公开证实以及自身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前去房地产业登记部门提出遗失换证的申请登记;
最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权利人便可以领取新的产权证书,而新的产权证书上将会明确标注“补发”字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属于集体所有,这部分款项的分配对象应包括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其次,对于安置补助费用,需要给予土地承包人。
这种安置补偿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弥补承包人因失去土地而产生的损失;
最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的分配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关于具体的分配细节,可由所在村庄集体通过召集村民大会进行商议决定。
在了解了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受惠者以及处理农民之间冲突的基本原则之后,针对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可以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例如,对于那些嫁给城市居民或职工的农村女性,如果她们无法在丈夫所在地落户,并且仍然居住在原籍地并拥有土地权益的话,那么就应该确保她们能够享受到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
同样,对于那些入赘到女方家庭的男性,他们及其所带来的孩子,只要户口已经迁入当地,并且长期居住在此地,那么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就不再拥有土地权益,因此也应该得到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拆迁安置房婚后领房产证应该去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通常需要前往地方的房产管理局以及土地管理局进行相应申请与办理。
首先,在政策层面上,我国各地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被赋予了责任和义务,对房地产权属进行登记管理。
其次,为了确保房地产权属的真实有效性,市、县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会具体承担房地产权登记的实际操作事宜,并核发相应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所居住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同一个部门统一管理,那么您只需前往该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即可;
然而,若您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独立的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那么您则需按照先后顺序,先前往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然后再携带房产证前往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0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闲置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被认定为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