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队负责,但要及时报警,事后报警的,交警队经过调查能确定事故发生才受理,否则不予受理;村大队书记不能判定双方责任,他只能是作为你们私了的调解人;
2、交通事故是不分农村和城市的,只有在人身伤害的赔偿上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之分,赔偿金额需要受损失的一方提供有效证明(如维修费发票、收据,医院住院治疗费用证明),谁的速度快,是否有驾驶证、牌照是会影响责任认定,但需要交警队经过调查确定;
3、双方需共同提出调解书面申请,交警队主持调解赔偿事宜,如果交警队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的,双方各承担全部损失金额的50%;
4、如果对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下达之日起3天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在60日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1、对于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先由你的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划分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由你承担70%,对方自担30%。
2、如果你车有损失,也可要求对方赔偿。对方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处理原则同上。如果对方未投保交强险,对方应该先按照交强险赔偿原则予以赔偿(在交强险应当赔偿的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你70%、对方30%的比例承担。